根据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(扶贫发展资金)绩效评价工作安排,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,凡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,财务独立,运作合法,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都可参加比选。 一、工作内容 (一)评价方式及内容 根据《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》(川财农【2017】102号)、《财政厅关于印发<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川财绩效[2016]1号)、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<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>的通知》(川财农〔2017〕167号)要求,以评估项目实施效果评价资金使用绩效的方式,对扶贫发展资金支持实施的扶贫项目效益进行绩效评价。从项目决策、项目管理、项目效率三个方面实地评估扶贫发展资金支持建设的扶贫项目,结合“两不愁、三保障”、“四个好”和贫困户满意度,对扶贫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判断,客观真实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,为下一步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提供依据。 (二)评价对象及选点情况 1.对象:2016年中央和省级扶贫发展资金所支持的项目。按不同区域项目支持的不同重点,大小凉山彝区主要评估彝家新寨建设,藏区主要评估产业发展、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。 2.选点情况:按照选择资金量大、代表性强的选点要求,结合各地项目实施的资金安排情况,拟在“四大片区”内抽选6个县开展绩效评价,具体为:凉山州的昭觉县、越西县,藏区的茂县,秦巴山区的平昌县、仪陇县,乌蒙山区的叙永县。 二、工作安排与限价 (一)工作安排 1.11月3日-11月17日,依据《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政府采购、招标和自主采购工作管理办法》确定第三方委托单位,并签订委托合同。 2.11月18日-12月1日,在6个县开展现场评价,深刻剖析,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。 3.12月2日-15日,采取定量定性分析方式,梳理汇总材料、认真研判原因,完成绩效评价报告。 (二)限价 总价控制在15万元以内。 三、参选资质条件 (一)单位基本条件 1.单位地址须是四川省; 2.事业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; 3.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资格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; 4.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研究团队,并从事过相关工作。 (二)项目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.近年有从事过相关扶贫规划编制或绩效评价工作; 2.了解全省区域发展政策、战略定位和空间布局; 3.熟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和要求。 四、参选文件的要求 (一)参选文件的构成 1.《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(扶贫发展资金)绩效评价工作方案》; 2.规划编制报价。 (二)参选文件份数四份。(其中正本一份,副本三份) (三)参选文件装订: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并密封,均需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。 (四)参选文件封面上必须标明: 1.参选项目名称; 2.参选单位名称; 3.年月日; 4.联系人姓名及电话。 (五)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:2017年11月10日17:00之前。逾期不予受理。 地点: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14室(成都市光明巷9号)。 五、项目比选 (一)项目及标准 序号 指标分项 分值(100分) 评分类别 1 单位基本条件 5 单位地址须是四川省 2 5 事业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 5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资格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4 10 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研究团队,并从事过相关工作。 5 项目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0 近年有从事过相关扶贫规划编制或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6 10 了解全省区域发展政策、战略定位和空间布局 7 10 熟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和要求 8 参选文件内容 30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9 15 规划编制报价 (二)比选时间 2017年11月14日上午9点(初定)。 (三)比选地点 另行通知。 联系人:王丹(028-86788739,13982078377)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11月3日